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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网|监么?这人已经涉嫌勒索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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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#
发表于 2013-8-31 19:55:03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QQ20130831-4.png (196.9 KB, 下载次数: 0)

http://fd.vvwvv.eu.org/thread-214249-1-1.html


勒索罪

概念及其构成
(一)客体要件
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,不仅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,还危及他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权益。这是本罪与盗窃罪、诈骗罪不同的显著特点之一。本罪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。
(二)客观要件
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采用威胁、要挟、恫吓等手段,迫使被害人交出财物的行为。
3#
发表于 2013-8-31 19:58:11 | 只看该作者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4#
发表于 2013-8-31 20:01:50 | 只看该作者
本案不适用于 勒索 罪名!

勒索罪还有两个必要条件:
一,数额巨大
二,非法占有

按照金额来看,第一条不满足,因为在发生侵害客体行为之前,主客体因经济利益产生纠纷,这个只是利益纠纷,并没有产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。

所以,只能适合于治安处罚条例。
5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8-31 20:03:14 | 只看该作者
8QE. 发表于 2013-8-31 19:58
这个罪中说威胁的是人。我威胁的是人?


我开这贴的目的只是告诉你,虽然你很操|~蛋,但是你不是坏人。 维权也要适当,别过激了。



6#
发表于 2013-8-31 20:03:59 | 只看该作者
kk,来真的了
7#
发表于 2013-8-31 20:04:34 | 只看该作者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8#
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8-31 20:04:56 | 只看该作者
senny 发表于 2013-8-31 20:01
本案不适用于 勒索 罪名!

勒索罪还有两个必要条件:

我这是说涉嫌!!! 注意是涉嫌!!这不是还不是么?
9#
发表于 2013-9-1 09:48:19 | 只看该作者
都是专家了 现在
10#
发表于 2013-9-1 09:57:32 | 只看该作者
他就是太**了  炒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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